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考方案

  请先阅读《北京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报考前请务必与报考导师联系,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我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有关安排如下:

  一、考生报名

  1.网上报名、缴费及补充报考材料截止时间

  2026年博士生研究生报名及缴费时间:2025年12月4日-12月18日17:00。

  考生修改补充报考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12月20日17:00,过时不再接受提交的材料,请考生尽早报名。

  2.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

  请考生登陆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s://yz.bit.edu.cn/yzbm)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流程有五个步骤:报名信息填写、上传报名材料(提交材料与博士招生简章要求一致)、在线缴费、报名信息提交、资格初审,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北京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网报填报手册》)

  硕博连读生、海外直博的选拔工作时间与普通招考一致,硕博连读具体要求见招生简章附件3《北京理工大学关于2026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通知》、附件4《北京理工大学硕博连读审批表》。

  3.说明

  (1)我院不接收未在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申请材料;

  (2)扫描上传的成绩单必须是原件,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章/人事档案公章/学校档案馆章视同原件;

  (3)硕博连读审批表签字盖章完整后上传。

  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推荐专家在线完成推荐书后将纸质版专家推荐信密封(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交考生本人,在参加综合面试时现场提交给综合面试组秘书。

  资格审查通过并予以准考的考生须打印《北京理工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本人签字。在参加综合面试时现场提交给综合面试组秘书。


  二、资格审查

  所有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都须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包括学校审查和招生单位审查两部分。

  1.学校对考生报考条件及报名基本情况进行审查。

  2.招生单位根据报名材料对报考人的学术背景、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审查,对其专业基础理论(20分)、已取得的成果(20分)、外语水平(20分)、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40分)进行评价,并确认是否准考。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各招生单位组织的下一阶段考核及综合评价。


  三、考核工作

  1.外国语水平考试

  2026年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笔试,时间:2025年12月27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英语笔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及我院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符合英语考试免考标准的可以申请免试(详细见招生简章附件2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能力测试免考标准)。

  硕博连读考生不参加英语笔试。

  2.综合考核(笔试+综合面试)

  (1)笔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占比20%,考试科目《线性系统理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2)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占比20%+创新潜质与综合能力测试占比60%)

  综合面试按照各二级方向进行,题目由各二级方向自行确定。综合考核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取

  1.拟录取

  总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20分)+专业基础测试(满分20分)+创新潜质与综合能力测试(满分60分)。

  拟录取名单依据导师核定的招生名额数按照导师名下报考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2)总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的总成绩低于60分);

  (3)英语笔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及我院划定分数线的考生;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

  (5)报考材料造假,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考生博士录取资格。

  2.政审调档

  政审和调档工作等后续通知进行。

  3.录取类别及协议签订

  博士研究生的报考及录取类别为全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录取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西部对口支援、援疆师资计划、强军计划除外)。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西部对口支援”、“援疆师资计划”、“强军计划”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4.学费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五、违规、违纪处理及复查

  按照相关要求,所有招考环节均全程录像、录屏备查,对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注销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

  1.我校博士招生涉及的专项计划项目包括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学术博士、“非全日制定向就业”专业学位博士等,按照项目制进行管理,选拔工作及具体要求参照上述方案,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西部对口支援”、“援疆师资计划”、“强军计划”等专项招生计划的招考工作与此次博士招考工作一起进行。


  七、附则

  本办法由自动化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本办法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的最新文件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联系人:卢亚丽

  联系电话:010-68913758                         

                

                                                     自动化学院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