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细则。

一、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原则

1. 推荐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具体考核办法见《自动化学院本科生思想品德考核细则》。

2. 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

3. 推免工作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控制条件,实事求是,择优推荐,保证质量。

二、基本推荐条件

所有推免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2. 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 原则上未参加过往届推免。

7. 学习成绩优秀,已获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应得学分,且按规定计入推免成绩排名的课程和学生交流学习的课程不及格记录不超过一门;对于有一门不及格课程记录,要求截止到推免工作时已考核通过;对于成绩特别优秀的,若有两门不及格课程记录且已全部考核通过,成绩排名(可含有效奖励加分)须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30%以内。

8. 到推荐时为止,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方式

学生可选择以下方式申请获得推免资格。按照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及相关部门审核的方式推荐。

1. 专业综合排序

(1)学院将按各专业在籍学生数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符合成绩排名要求的学生首先按照该方式进行推免。推免名额仅用于本专业学生。

在选拔推荐时,学习成绩作为主要推荐条件。被推荐的学生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40%以内(分母为专业在籍学生数)。适当考虑学生的其他表现进行综合排名,学习成绩以外的其他表现排名名次占综合排名的15%,以综合排名顺序推荐。

“综合排名”的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名 = 学习成绩排名名次×A +其他表现排名名次×(1-A)

其中A="85%

上式中“其他表现排名名次”由学院根据学生前六学期综合测评中B项及C项的分数确定,具体综合测评分数细则参见《睿信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其他表现排名名次”的计算方式如下(计算时不含学习成绩项):

其他表现排名名次 = rankB×50% + rankC×50%

其中,“rankB”指前六学期所有B项分数的和的名次,“rankC”指前六学期所有C项分数的和的名次。

(2)未能按方式(1)获得推免资格,且有竞赛获奖、学术专长、文艺特长、工作实践能力等特殊专长,有支教志愿服务意愿,或热爱且有意愿攻读兵器科学与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领域研究生的学生,可申请对应类别的奖励加分。奖励加分上限为3分,学生只能申请其中一类进行加分,学生在某一类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申请竞赛获奖、学术专长、文艺特长奖励加分的学生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50%以内,申请工作实践、志愿支教和相关学科领域奖励加分的学生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40%以内。

奖励加分细则由教务部、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兵器特区、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别制定,并在学院和部门网站提前公示并严格执行。

学生获得奖励加分后,学院将奖励加分与学生学习成绩加和后重新计算该生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若综合排名不低于在学院选拔中按方式(1)获得推免资格学生的最低综合排名,则奖励加分为有效加分,学生方可获得推免资格;否则为无效加分,学生不能获得推免资格。通过奖励加分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应按照相应要求完成后续工作。

2. 专项计划推免

该方式适用于“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计划”(以下简称补偿计划)等专项计划推免生。该类被推荐的学生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40%以内。

根据“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计划”相关要求,学校将补偿计划名额分配给相应学院,由学院推荐学生,并根据学生志愿及补偿名额,将确定的推免生候选人名单报推免工作办公室。同等条件下,按照学生在专业的相对综合排名择优推荐。被推荐的学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开展后续工作。

相关实施细则由有关学院制定,并在本学院网站提前公示,严格执行。

四、回避制度细则

为保证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开展,学院要求: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部门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

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学院汇总后报推免工作办公室备案。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附件:自动化学院本科生思想品德考核细则




自动化学院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