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北京理工大学最美大学生、最美大学生提名、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文明班集体)、十佳班集体、优秀宿舍(文明宿舍)的通知
编辑:高瑞欣 审核:岳裕丰 发布日期:2025-10-21 阅读次数:
全体同学:
为激励广大学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全面发展、勇担使命,成长为“胸怀壮志、明德精工、创新包容、时代担当”的领军领导人才;为激励各学生集体凝心聚力、团结互助、积极进取、追求卓越,积极营造优良班风舍风学风,学校将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优秀个人和集体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最美大学生、最美大学生提名评选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册学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追求进步;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且不处于纪律处分期内;
3.品德高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人正直,诚实守信,有信念、有梦想、有奋斗、有奉献;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风严谨,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艺术活动,体育成绩达标,具有较高的审美素养;热爱劳动,讲究卫生。
(三)评选条件
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社会责任感强,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在学校或社会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2.个人事迹正能量、真善美,能够代表学校学生群体“领军领导人才”,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奖励,因突出事迹被广泛关注,得到校级以上官方媒体报道;
4.曾获“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参评;曾获“最美大学生提名”荣誉称号的学生可参评“最美大学生”。
二、优秀个人评选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册学生(不含2025级新生和2025年硕转博学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追求进步;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且不处于纪律处分期内;
3.品德高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人正直,诚实守信,有信念、有梦想、有奋斗、有奉献;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风严谨,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艺术活动,体育成绩达标,具有较高的审美素养;热爱劳动,讲究卫生。
(1)优秀学生
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本科生上一学年所取得的成绩优良率在70%以上,获得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2.本科生上一学年在学术创新中有突出成绩,且学习成绩优良率在60%以上,获得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3.研究生上一学年积极参与科研实践,学术成果符合评定要求,获得一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4.个人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特殊贡献,产生较好社会影响,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或得到重要主流媒体广泛报道,为学校赢得声誉。
(2)优秀学生标兵
符合“优秀学生”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本科生上一学年所取得的成绩优良率在80%以上,连续两次获得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2.研究生上一学年积极参与科研实践,学术成果符合评定要求,科研成果突出,获得特等“学业奖学金”。
(3)优秀学生干部
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以及党团组织、班集体主要学生干部,符合个人奖项评选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本科生上一学年成绩优良率在60%以上,获得三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工作中热心服务、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研究生上一学年积极参与科研实践,学术成果符合评定要求,获得“学业奖学金”;且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工作中热心服务、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注】表彰奖励获得者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通过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程序等获取表彰奖励的,有严重损害表彰奖励声誉行为、影响恶劣的,将撤销其表彰奖励并收回证书。
三、优秀集体评选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册学生所在班级、宿舍(不含2025级新生集体)。
(二)评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重视思想引领,深入开展思想理论学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2.集体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和不文明行为;
3.具有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风气,整体学习和研究取得较好成效;
4.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公益活动、文化体育活动、劳动锻炼活动等。
(1)优秀班集体
符合集体奖项评选基本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者:
1.班级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有效;
2.班级成员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班级骨干以身作则,具有领导力,紧密联系同学,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3.班级高度注重班风建设,班级氛围积极向上,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健康向上、符合时代主题和大学生特点的班级文化,能发挥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4.班级高度重视学风建设,本科生班级在上一学年及格率一般不低于80%(1-挂科人数/班级总人数≥80%),研究生班级在上一学年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且科研成果突出。
另外,获评优秀班集体的单位同步获评学校文明班集体,相关荣誉另行发放。
(2)优秀宿舍
符合集体奖项评选基本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
1.学风良好,宿舍成员上一学年一般无不及格课程;
2.宿舍环境干净整洁,氛围温馨舒适,成员健康生活;
3.宿舍成员团结互助,形成独具特色的宿舍文化;
4.宿舍制度合理规范,且宿舍成员能够遵守和维护;
5.宿舍内学生党员、宿舍长等骨干示范作用突出。
另外,获评优秀宿舍的单位同步获评学校文明宿舍,相关荣誉另行发放。
四、十佳班集体评选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册学生所在班级(不含2025级新生集体)。
(二)推荐条件
从近三年获得过或今年拟获得“优秀班集体”的班级中推荐。
(三)推荐程序
(1)推荐班级的负责人需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荣誉称号”模块选择“校级十佳班集体”进行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表;
(2)学院审核;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前十名者获评学校“十佳班集体”。后续结合北京高校优秀学生基层组织荣誉申报要求,择优推荐参评北京市“十佳班集体”。
五、申请及材料提交
(一)申请程序
(1)最美大学生、最美大学生提名(2025年10月30日下午17:00前)
申请人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荣誉称号”模块选择“最美大学生/提名”,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表。填写事迹内容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2年9月以来),简明扼要、事迹突出,同时将相关事迹证明材料上传附件。
(2)优秀个人、优秀集体(2025年10月31日下午17:00前)
申请人/集体负责人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荣誉称号”模块进行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表。
(二)材料提交
(1)最美大学生、最美大学生提名(2025年10月30日下午17:00前)
申请人将纸质版申请表(A4双面打印,不修改表格样式)及相关事迹证明材料交至自动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6号楼320办公室)。
(2)十佳班集体(2025年10月30日下午17:00前)
集体负责人将纸质版申请表(A4打印,1页纸,不修改表格样式)交至自动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6号楼320办公室)。
(3)优秀个人、优秀集体(2025年11月19日下午17:00前)
申请人/集体负责人在系统内将荣誉称号申请表(无需附带证明材料)打印并一式一份提交至自动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6号楼320办公室),其中个人荣誉称号申请须有导师签字。
六、其他说明
1.“最美大学生”“最美大学生提名”二者不可兼得,“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者不可兼得;
2.学习成绩、奖学金获得情况、担任职务情况等只填写2024-2025学年情况;
3.本科生学习成绩以教务系统中2024-2025学年所有成绩为准,研究生学习成绩以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中2024-2025学年所有成绩为准。
自动化学院
2025年10月21日